(記者 黃語晴 實習生 陳書漫)購買了萬元產后修復套餐,無合同、無收據,離開廈門和伊月子中心后,不僅使用難,還退款難?近日,有市民撥打968820反映,月子中心出現了預付款、退款難的情形。記者調查了解情況,并對律師進行咨詢。
【問題1】
無合同無收據維權“無法可依”
“購買上萬元的產后修復套餐時,我沒有拿到任何合同、實體卡或收據。”小芳向記者展示了她剛入月子中心時簽約的《母嬰護理協議》,協議中沒有關于加購產后修復套餐的相關約定,而后期她購買近2萬元的產后修復套餐時,既沒有簽署任何合同或協議,也沒有收據、沒有實體卡。如今寶媽們想發起退款、維權,才發現“無法可依”。
記者于26日上午來到位于金山路的廈門和伊月子中心,運營部負責人表示,除原本母嬰護理套餐中贈送的產后修復次數,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再充值,購買其他產后康復套餐;但對于合同及協議問題,截至發稿時,并未有相關負責人出面回應。
【問題2】
退款得按“會員價”有的寶媽得倒貼錢
“我們平常也要抽空才能去,既然無法在我們需要的時間給我們提供服務,那就退款。”離開月子中心的小蘭預約乳腺疏通服務遭推諉后,便與其他30余位寶媽一起發起退款。據小芳描述,雙方協商后,商家先是要求“能退款,但按行規需收30%的手續費”,后來進一步協商,商家同意“不扣手續費,退款按會員價結算”,雙方就此簽訂協議。
但沒想到,產后修復項目的“會員價”與原價僅差30多元,而所謂“按會員價結算”,指的是按會員價扣去已使用的次數,再退剩余次數的錢款——當初以5折、7折等不同折扣購買產后修復套餐的寶媽,按接近原價的“會員價”扣去使用次數后,余額所剩無幾,有的扣光了甚至還要倒貼錢。“這太荒謬了。”小芳說。
和伊月子中心運營部負責人表示,企業一直同意退款,并否認30%手續費一事。“沒有30%手續費。我們愿意走正規渠道,也愿意接受調解。關于退款方式,相關負責人已經在溝通。”后來記者多次致電聯系,但依然未得到相關負責人正面回應。目前,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記者表示,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回放】
去年4月,小芳(化名)購買了廈門和伊月子中心的母嬰護理服務。據她說,坐月子期間,“巡訪總監”巡房體檢,推薦她們做更多次乳腺疏通、盆骨聚合等產后修復。
“我們也很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就聽從建議,買了月子中心的產后修復套餐。”小芳說,不少寶媽購買了上千、上萬元的產后修復套餐——在小芳購買的價格近2萬元的產后修復套餐中,包含10次乳腺疏通、10次盆骨聚合修復、8次艾灸調理等項目。
然而這些名目眾多的產后修復項目,大多無法在1個月內做完,離開月子中心后想再使用,卻困難重重。小蘭(化名)于去年9月到和伊月子中心,購買了10次乳腺疏通修復,使用了7次后,她結束月子期護理,離開了月子中心。今年3月,她發現自己依然需要做乳腺疏通修復,但她說,當再次聯系月子中心的產康師時,產康師以參加培訓、無法接外單等理由拒絕提供服務,“最后我只能自己花錢叫市場上的其他產康師上門護理。”她說,其他寶媽也有類似遭遇。
于是這些花錢買來、用不完的產后修復項目,成了寶媽們的負擔;加上離開月子中心后,預約產后修復服務遭推諉、使用難,30余位寶媽客戶集體要求退款。
【律師說法】
若無書面合同可用微信記錄
購買產后修復套餐是否應該有合同或協議?退款又應該遵循什么標準,是否應該按當初付款價退余款?記者咨詢盈科律師事務所的許東律師。
許東表示,購買產后修復套餐簽訂合同或協議,系基于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并非義務。但即使未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作為消費者的寶媽仍可就雙方約定事項追究月子中心的法律責任,可提供雙方相關的微信聊天記錄、聊天錄音或是轉賬記錄等證據予以證明雙方確實存在產后修復套餐的交易;若簽訂了書面的合同或協議,明確消費者購買產后修復套餐的具體項目、價格及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信息,有利于維護消費者權益,及日后發生糾紛時,方便舉證。
許東指出,退款首先應先遵循雙方事先對退款事宜的約定,若無約定,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等相關規定,查明提供產品或服務者確實存在違約行為,則可要求退還扣除已提供服務款項后的剩余款項。同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法院判例,對于退款價格,應按實際付款價格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