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食藥監局公布一則涉嫌采用互聯網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的典型案例:某醫藥公司通過天貓網店銷售處方藥,被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處以貨值金額的1.5倍罰款。市食藥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處方藥須憑醫生處方購買。
根據“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中心轉辦的舉報件線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泉州市某醫藥公司進行現場核查,檢查該公司的互聯網藥品銷售平臺(天貓某網店),發現該公司涉嫌存在采用互聯網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的行為,對此,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該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間,通過天貓某網店共售出處方藥阿奇霉素軟膠囊30盒,銷售價格19.7元/盒—46元/盒,銷售總金額為842元。
據執法人員介紹,該公司采用互聯網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的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
對此,執法人員依照法規,對于該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責令改正、警告,并處貨值金額的1.5倍罰款,即1263元。
市食藥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沒有根據當下病情盲目使用處方藥,可能會引發一些不良反應。因此,即使是醫生開過的處方藥,也不建議大家自行二次購買及使用處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