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優化藥品和耗材集采有關舉措,強調要加強藥品和耗材集采政策評估,總結經驗、補齊短板,推動集采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開展。下一步,國家將支持醫藥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加強對藥品和耗材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監管,扎實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讓人民群眾用藥放心安心。
藥品和耗材集采為患者帶來的實惠有目共睹。2018年以來,國家醫保局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10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累計成功采購435種藥品,中選藥品和耗材價格大幅下降,切實減輕了患者用藥負擔。集采騰出費用空間為新藥納入醫保提供支撐,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在經歷連續7輪調整后,累計將530種新藥通過談判納入,讓更多患者用上了過去“用不起、買不到”的新藥好藥。
作為國家組織的“團購”,藥品和耗材集采砍掉中間環節,杜絕“中間商賺差價”,持續擠壓藥品耗材價格水分,消除藥品流通領域亂象,引導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和控制成本,助推醫藥行業進入高質量發展軌道。
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集采工作也面臨挑戰。部分集采藥品價格過低,引發公眾對藥品質量的擔憂。一些觀點認為,集采價格降得多會造成企業偷工減料,進而影響藥品療效;若過低的價格無法覆蓋成本,企業可能會減少研發投入,甚至影響正常生產供應。此外,還有一些地區的集采藥品報量參考的歷史數據過舊,造成實際采購與臨床需求脫節,影響了藥品供應保障。
完善集采制度,特別是完善藥品質量監管體制和政策,應是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質量是藥品和耗材的生命線,也是集采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國家醫保局明確表示,將通過加強臨床數據收集、完善質量監督機制等方式,進一步保障集采藥品的質量。相關部門需在前置開展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基礎上,持續對集采中選藥品開展真實世界研究,加強監管,杜絕犧牲質量換價格;與此同時,還要避免單純以價格為導向的采購模式,防止企業為降低成本而忽視質量。
推動集采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開展,還需要深化“三醫”協同。一方面,醫保部門應優化報量機制與動態調整機制,引入醫療機構需求預測模型,結合疾病譜變化調整報量,建立短缺藥品預警系統,通過監測點實時反饋供需信息,發揮結余留用政策對臨床的引導作用。另一方面,要結合臨床實際需求,給予醫療機構和特殊患者群體更多自主選擇的空間,避免“一刀切”地限制原研藥。此外,還要支持醫藥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引導其加大研發投入,開發更多臨床急需、療效確切的新產品,滿足群眾多元化就醫用藥需求。
積極穩妥推進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是一項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民生工程。隨著集采政策不斷優化,醫藥產業發展將更加健康有序,醫療保障體系將更加完善,群眾看病用藥負擔將進一步減輕,為健康中國建設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