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起草的《北京市殘疾人托養機構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擬規定,殘疾人托養機構應根據評估后的殘疾類型、殘疾等級和評估結果為殘疾人制定適合的服務方案,實施分級分類服務。同時,本市鼓勵有條件的機構輻射開展居家服務,為殘疾人提供入戶服務、遠程服務。征求意見的時間截至10月26日。
對殘疾人實施分級分類服務
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中所稱的殘疾人托養機構是指國家、社會和個人舉辦的,依法登記的專門為殘疾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的機構。本市各級民政部門對殘疾人托養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并將殘疾人托養機構設置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
根據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殘疾人托養機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行業服務規范和技術標準,持續改善服務質量,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運營環境,保障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和人格尊嚴。本市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捐贈、公益慈善項目、志愿服務等方式,為殘疾人托養機構提供幫助與支持。
殘疾人托養機構應當為服務對象提供集中住宿、生活照料服務。可根據業務范圍提供醫療、精神慰藉、康復輔具、文化娛樂等服務內容。鼓勵有條件的殘疾人托養機構輻射開展居家服務,為殘疾人提供入戶服務、遠程服務等。殘疾人托養機構接收殘疾人,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前,應當對殘疾人服務需求、身心狀況等與服務相關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估,并根據殘疾類型、殘疾等級和評估結果制定適合的服務方案,實施分級分類服務。機構應與接受服務的殘疾人或其代理人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權責明晰的服務協議。
應為服務對象建立健康檔案
為做好醫療服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提出,殘疾人托養機構應當為服務對象建立健康管理檔案,做好疾病預防工作。在殘疾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并通知其聯系人。殘疾人托養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與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殘疾人提供醫療服務。殘疾人托養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在服務方面,殘疾人托養機構應根據需要配備社會工作師、心理咨詢師、護理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為殘疾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可根據殘疾人需要開展康復輔助器具使用訓練,提供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或租賃服務,為殘疾人獲得和使用康復輔助器具提供便利條件。
機構可以配置適合殘疾人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設施,定期組織開展有益于殘疾人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豐富殘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職業資格
在運營管理方面,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提出,殘疾人托養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無障礙環境等管理制度,制定服務標準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開。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心理咨詢、社會工作、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托養機構應當按照無障礙環境相關標準,建設和改造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提供能夠自主、安全、方便地在機構內活動所需的全程無障礙通道、無障礙住房、無障礙衛生間、無障礙電梯等無障礙設施和信息交流無障礙服務。 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應在公共區域安裝具有存儲功能的實時監控系統,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每年開展一次現場檢查
在監督方面,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提出,市級民政部門應監督指導區民政部門對轄區內殘疾人托養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及時糾正殘疾人托養機構監督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區民政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殘疾人托養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每年對殘疾人托養機構的安全和服務質量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現場檢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殘疾人托養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民政部門應當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對殘疾人托養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民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殘疾人托養機構的科技監管,提高監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同時可委托第三方專業組織對殘疾人托養機構的管理水平、服務質量、專業能力、運行狀況等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政府購買服務、資助扶持、分級管理、定點服務的依據。
文/本報記者 蔣若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