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啟動2026年全國春節文化和旅游消費月,擬發放超3.6億元消費券,推出門票減免、票根聯動優惠、跨區域文旅優惠等舉措。同時,各地結合市場需求、地域特色、居民喜好等,緊鑼密鼓推出一系列消費券活動。例如,河南2026年第一季度安排1.5億元財政資金發放“樂享河南”新春零售、餐飲消費券,湖南計劃發放超2000萬元的“樂享湖南·湘當有惠”春節專享檔消費券,山東更是推出75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折扣補貼、消費券等。近年來,全國各地發放惠民消費券,直達民生,激活市場,對拉動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各地消費券模式不斷創新,進一步提升了政策成效。例如,長三角三地推出的“即碰即享”模式,實現了“補貼到消費”的根本性轉變。同時,消費券的設計和發放模式也日益多樣,旨在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如云南采用“政府補貼+銀行助力+平臺賦能+企業讓利”的模式,形成了“折上折”效應;四川將消費券與消費信貸財政貼息相結合,精準刺激大宗商品消費。從應用場景來看,消費券投放并非“大水漫灌”,而是既穩定了基本民生消費,又精準惠及關鍵領域和新型業態。
總體來看,消費券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形成了顯著的乘數效應。通過發放消費券,能直接降低消費者購買成本,提升其購買意愿和能力。例如,2025年云南省“彩云系列消費券”以7億元財政資金為引導,直接拉動消費逾145億元,杠桿率超過20倍;2025年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全年投入954萬元資金,成功拉動消費4853萬元,資金撬動效果也達5倍。這些數據雖有差異,但無疑都發揮出了消費券撬動市場、提振信心的作用。其核心邏輯在于,政府以有限的財政資金作為“引子”,激發數倍的消費支出,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實際上,惠民消費券的意義不僅在于撬動作用,更體現在推動消費與產業的深度融合,促進經濟良性循環發展。例如,中小微企業作為市場的“毛細血管”,也是吸納就業的主力軍,其抗風險能力較弱,消費券通過精準滴灌,以定向投放和拓展消費場景的方式,為這些市場主體帶來客流與營收,起到了紓困解難和助力發展的作用。此外,消費券的意義并非局限于單一消費場景,更在于推動消費與產業深度融合,拓展產業生態圈。例如,部分地區構建了“消費券+特色產業+主題場景”的模式,不僅拉動了即期消費,而且培育了新的消費熱點和產業增長點。進一步講,政府通過投入“真金白銀”,傳遞出惠民生、穩增長的強烈信號,有助于提升消費者信心和預期,進而帶動生產、就業和收入實現良性循環。
當然,近年來各地消費券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難點與不足。部分地區的消費券存在“搶不到”“沒用過”“不會用”“不好用”等情況。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包括無法獲取適配的消費券、消費券使用門檻高、使用流程煩瑣等。盡管各地消費券政策成效顯著,但實施過程中的這些問題仍值得關注,政策也有待進一步優化。
當前,消費券若要發揮好政策效能,還應因地制宜優化設計、發放、使用和監管的全流程,并且在效率、公平和可持續性方面持續下功夫。各地消費券可結合自身實際,適度推廣“折扣券”“直減券”,甚至是“通用券”“疊加券”等。在受眾層面,消費券發放要兼顧精準性與人文關懷,針對不同群體實施分層精準發放,同時,要適度覆蓋低收入群體、老年人群體、鄉村群體等。比如,可為特定群體設計一定比例紙質消費券。在此過程中,要強化技術賦能,提升發放、核銷和監管等方面的透明度與效率。此外,完善跨部門協作機制,及時解決困難與問題,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提振消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消費券政策須進一步強化與其他政策的協同配合,進一步放大政策效能。在一段時間內,財政可能處于“緊平衡”狀態,用于發放消費券的財政資金規模或許有限。為此,可以加強資金資源統籌,探索財政、金融、產業等政策協同配合。未來,還可與擴大內需戰略、收入分配改革等共同發力,構建提振消費的長效機制。
(作者:吉富星,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