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10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疫情未解除前,湖北省暫不開放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廳、網吧、舞廳、酒吧、KTV、培訓機構、室內游泳館(池)、密閉場所或利用地下空間等通風條件較差的體育場館或體育場館部分區域。
《通知》指出,嚴格公共場所開業開放。疫情未解除前,全省暫不開放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廳、網吧、舞廳、酒吧、KTV、培訓機構、室內游泳館(池)、密閉場所或利用地下空間等通風條件較差的體育場館或體育場館部分區域,其余公共場所和經營單位開業開放由各地根據疫情風險自行決定。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立即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相關法規要求停產停業。
《通知》要求,嚴格控制人員聚集。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酒店等要采取限制客流量、推薦顧客采取自助購物、自助結算等措施,有效縮短排隊等候時間,減少人群聚集。機場、車站、碼頭和公共交通工具要通過加強人員設備配備、科學調整登乘時間、增加服務通道等措施,盡量減少乘客等待、排隊時間;要合理組織運力,乘客登乘后盡可能安排隔位、分散就坐,切實降低人員密度。
《通知》提出,嚴格環境清潔消毒。各類公共場所要按規定做好物體表面清潔消毒,加強室內通風,完善手消毒設施配備,嚴格落實好各項環境衛生措施。要嚴格督促服務人員、顧客佩戴口罩,落實體溫篩檢措施,對于拒絕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或出現發熱、干咳等可疑癥狀的,應當勸阻進入場所或登乘公共交通工具,防止疫情傳播。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防控規范。為指導各地做好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制定了《公共場所開業開放條件》、《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公眾通用新冠肺炎預防指南》,請各地結合前期已經印發的社區外來人員管理、賓館、酒店、客運場站及交通工具、餐飲服務企業、美容美發、足浴、書店等六大類行業或場所防控技術指南,認真抓好宣傳普及,依法、依規、科學、規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要加強對廣大群眾新冠肺炎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群眾疫情防控期間盡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場所,養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衛生習慣。
《通知》指出,嚴格疫情處置措施。各級醫療機構和發熱門診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四早”措施,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發現新冠肺炎疑似情況,要立即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并及時主動報告。一旦發生疑似疫情,轄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迅速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疑似病例救治、密接接觸者管理、落實區域消毒等各項措施,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將疫情控制在“萌芽”狀態,堅決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