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網在線健康導讀:8月20日上午9點半,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四川省綿陽監獄對張志軍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再審開庭,四川省高院重新組成了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審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岳父殺害女婿一家案再審開庭
被害人楊某芬的侄女楊女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希望嚴懲兇手,這是我們的訴求".楊某芬的哥哥楊先生表示,如果此次再審結果依舊是死緩,將繼續上訴。
四川高院再審張志軍故意殺人案
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女婿一家三口被老丈人滅門,四川高院二審改判死緩,家屬要討回公道》報道顯示,四川省高院生效裁判證實,2019年1月10日,張志軍與女婿一家三口因家庭糾紛發生沖突,持刀將女婿鄒某、女婿父親鄒某海、女婿母親楊某芬三人殺死。同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志軍"主觀上具有殺害他人的故意,客觀上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數刀,造成三人死亡的嚴重結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志軍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志軍上訴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對于這起"岳父殺害女婿全家"案二審宣判,認定從張志軍的主觀惡性來看,"尚不屬于犯罪動機極其惡劣、犯罪目的極其卑鄙、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情形",二審判決張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害人親屬對這一結果表示不能理解,要為被害人一家"討回公道".案件相關情況在社交媒體引發關注。
2021年4月30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情況通報稱,法院決定對張志軍故意殺人案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將嚴格依照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公正審理。
8月20日上午9點半,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四川省綿陽監獄對張志軍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庭審,被害人楊某芬的哥哥、鄒某海的姐姐及兩個弟弟四位直系親屬參與了此次再審庭審,庭審預計將進行一天。
庭審焦點:被害人是否存在過錯
四川省高院二審認為,張志軍故意殺人案件發生在特定親屬之間,"基于被害人不期而至且搶奪孫女,張志軍勸阻無效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及親人的利益和安全而實施的激情犯罪,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的直接責任,致其犯罪行為的可譴責性降低,應當與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
被害人楊某芬的侄女楊女士表示,從未聽姑姑提過表弟鄒某婚姻存在問題,案發之前,鄒家家屬對于鄒某一家與張志軍一家相處是否出現過矛盾并不清楚。關于他們的家庭糾紛,均為案發后從被害人手機資料以及被害人的同事、鄰居處得知。
8月20日,楊女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們的訴訟代理人認為,今天庭審的焦點為被害人是否存在過錯,訴訟代理人將從張志軍女兒張瑜出具的諒解書是否應該采信、張志軍是否有預謀有計劃殺人、張志軍自首是否成立、其自首是否足以從輕處罰等四個方面展開辯護。
2020年2月3日,張志軍的女兒、被害人鄒某的妻子、被害人鄒某海、楊某芬二人的兒媳婦張瑜出具了一份諒解書,稱逝者已矣、存者偷生,鑒于張志軍生前對自己年幼的孩子悉心照顧,"慎重決定后我選擇原諒張志軍".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鄒某與張瑜二人的孩子、案發時年僅1歲半的鄒某桐作為諒解人出現在該諒解書中。
二審判決中,四川省高院經審查認定,"張志軍確有自首、自愿認罪、被害人親屬諒解等法定酌情從輕情節",采信了張瑜出具的諒解書。
楊女士向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張志軍被逮捕后,張瑜本人和律師曾聯系鄒某大姑、鄒某二舅等人,希望鄒家家屬能夠出具諒解書,"我們無法原諒、不能原諒、也永遠不會原諒,更不會為其出具任何形式的諒解書".對于張瑜出具的諒解書,楊女士認為,"那就是女兒救父親".
楊女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希望嚴懲兇手,這是我們的訴求".楊某芬的哥哥楊先生表示,如果此次再審結果依舊是張志軍被判處死緩,將繼續上訴,"寧可傾家蕩產,我都要干".
截至發稿,記者曾多次聯系張瑜及其家屬,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