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8日訊(記者 張潤琪)日前,哈藥集團三精明水藥業有限公司公司等13家企業生產的4款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被國家藥監局叫停生產使用,并要求召回,其中,4家企業表示“未生產相關藥品”。
公告顯示,經國家藥監局組織再評價,認為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在我國使用風險大于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
公告指出,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生產企業名單中,涉及13家藥企生產的4款藥品,分別為貴州科輝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復方雪膽呋喃唑酮膠囊;哈藥集團三精明水藥業有限公司、哈爾濱泰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哈爾濱華雨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呋喃苦參黃連素片;山西晉新雙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哈藥集團三精制藥四廠有限公司、河南鼎復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制藥廠有限公司制藥一廠、大連百利天華制藥有限公司、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甘肅蘭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二維呋喃唑酮片;華潤三九(雅安)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谷海生片。
國家藥監局表示,已上市銷售的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上述生產企業,其中,河南鼎復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制藥廠有限公司制藥一廠、哈爾濱泰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和甘肅蘭藥藥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均表示,公司沒有生產上述名單中的藥品,其他企業電話未撥通或未給予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