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8月30日電 (蔡敏婕 鄭凱軍)廣東30日啟動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首批試點機構為廣東省內中醫醫療服務技術能力強、專科特色優勢領先,方便香港、澳門中醫師來粵的廣州、深圳、珠海3個城市共7家中醫醫療機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朱海東通過在線形式參會并表示,通過為港澳中醫師提供大灣區公立醫療機構的診療環境,并鼓勵其參加師承教育和繼續教育,有助于港澳中醫藥人才培養,從而帶動粵港澳地區中醫藥事業發展。通過推動港澳中醫師融入內地中醫藥發展環境,加深粵港澳三地中醫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有利于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流動,將對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推動香港、澳門中醫藥事業發展融入國家大局,促進中醫藥走向世界產生積極影響。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協調部副部長陳澤濤通過在線形式指出,通過CEPA試點讓港澳中醫師有機會進入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工作,有利于在高水平的中醫藥醫教研平臺上獲得更大發展,有利于將香港的國際化優勢與內地的臨床優勢相結合,在創新中西醫協作診療方案、闡述中醫藥科學價值、做好中醫藥國際傳播等方面探索一條新路,有利于鼓勵香港年輕一代放眼大灣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宣文部副部長殷汝濤通過在線形式指出,澳門特區政府重視中醫藥工作,大灣區內地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工作是粵港澳三地加強中醫藥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創新舉措,對于引領澳門青年中醫師投身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鞏固大灣區中醫藥人才交往交流的基礎,促進澳門中醫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廣東省中醫藥局局長徐慶鋒指出,開展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是攜手港澳同題共答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的重要舉措。
據通報,首批開展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的機構包括省中醫院(含珠海院區)、省第二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深圳市中醫院、深圳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深圳市寶安純中醫治療醫院、深圳市光明區中醫藥傳承發展研究院。首批試點計劃招錄12名香港、澳門注冊中醫師。
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門注冊中醫師,要求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框架下允許具有在香港、澳門合法執業資格、且持有有效執業證明等赴內地開展行醫的條件。同時,要求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愛國愛港愛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與崗位需求相符的專業背景、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關于聘用待遇,此次試點明確經考核錄用的,其職稱考評、崗位聘用、考核獎懲、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職稱考評等實行機構內同等待遇。對于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名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符合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申請參加職稱晉升。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港澳中醫師入職后,機構將按照機構內職工的繳納標準,為入職人員購買“五險”。其中,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購買后即可享受相應待遇;養老保險在購買后,其繳費年限可以累積,并在內地各省市轉移繳費記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內地有關規定執行。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各試點機構將制定科學的招聘工作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在本機構官方網站公布招聘公告,9月20日前完成報名,9月30日前完成資格審核,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錄用并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