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以“為父母好”為名侵犯老人合法權益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第三批老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任某訴李某合同糾紛案”:老人任某將其剩余存款交由其子李某保管并安排供自己養(yǎng)老使用,后任某提出從該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遭到李某拒絕。法院判決李某返還任某相關款項。該判決依法保護了老年人對財產的自由處分權,明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第三批老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任某訴李某合同糾紛案”:老人任某將其剩余存款交由其子李某保管并安排供自己養(yǎng)老使用,后任某提出從該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遭到李某拒絕。法院判決李某返還任某相關款項。該判決依法保護了老年人對財產的自由處分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