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網在線健康導讀: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讓年輕的黃某失去了生命,對此,丈夫去世婆婆獨吞百萬賠款獲刑,具體內容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丈夫去世婆婆獨吞百萬賠款獲刑
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讓年輕的黃某失去了生命,家中留下 60 余歲的母親霍某、4 歲的女兒和同在車禍中受重傷的妻子李某。喪子的霍某和喪夫的李某本應相互扶持,共渡難關,卻因賠償款引發糾紛,經法院審理判決后婆婆還拿著本屬于兒媳和孫女的賠償款躲藏起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最終婆婆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判刑一年三個月。
被告人說:和兒媳的關系還挺好的,兒子出事以后,也一心想用這些賠償款把重傷的兒媳照顧好,給孫女供書教學,可是后來她們把我告上法庭,我的心就慌了。我是一個農村婦女,不懂法律,就想著拿著錢躲起來就什么事都沒有了,別人也找不到我。直到現在要被判刑,我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犯了法。在這段躲藏的日子里,我內心也一直處于愧疚之中,我知道自己的行為對于兒媳和孫女來說,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刑期滿后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彌補。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要自覺履行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如果有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行為,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就屬于法律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情形。
本案中,霍某在民事判決生效時有能力執行卻攜款潛逃,分文未支付給兒媳和外孫女,屬于隱藏、轉移財產致使判決無法執行的情形,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必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