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7月13日電 據國家衛健委網址信息,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此前下發《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中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就搞好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中提出要求。《通知》規定,各省部級衛生健康行政機關要提高實驗室生物安全管控工作能力,依照屬地化、分級分類的標準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管控工作中,加強新冠病毒試驗主題活動監督管理。
《通知》規定嚴格遵守新式新冠病毒試驗活動管理規定。依據新式新冠病毒(下稱新冠病毒)散播特點、致病性和臨床醫學材料等信息內容,該病毒感染依照第二類病源微生物開展管理方法。全國各地衛生健康行政機關理應規定生物安全實驗室嚴苛依照安全防護規定進行有關試驗主題活動:新冠病毒塑造、小動物感柒試驗理應在生物安全三級及之上實驗室進行;沒經塑造的傳染性原材料的實際操作理應在生物安全二級及之上實驗室開展,另外選用不少于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的個人防護;滅活原材料的實際操作理應在生物安全二級及之上實驗室開展;不涉及到傳染性原材料的實際操作,能夠在生物安全一級實驗室開展。
《通知》確立,搞好實驗室生物安全服務保證和規范管理。全國各地衛生健康行政機關要搞好檢驗實驗室辦理備案管理方面,夯實實驗室開設企業監督責任,催促有關企業提升實驗操作技術性、個人防護、檢驗樣版處理等層面的學習培訓與考評,標準試驗工作人員新冠病毒樣版檢驗操作步驟,提高檢驗工作能力,確保檢驗工作人員和周邊環境安全性。
《通知》規定,提升新冠病毒毒株及有關樣版管理方法。新冠病毒毒株及潛在性傳染性原材料運送理應依照《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管理方法。全國各地依據疫情防控局勢必須,在運送階段中,對“應檢盡檢”工作人員檢驗樣版嚴苛依照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樣版管理方法;對“愿檢盡檢”工作人員檢驗樣版,經樣版運出企業生物安全權威專家聯合會開展風險評價后,可依照一般樣版管理方法。“應檢盡檢”和“愿檢盡檢”工作人員范疇依照《指導意見》實行。各省部級衛生健康行政機關要提升對毒株及有關樣版儲存企業的監管,嚴苛預防和避免沒經審核私自運送的狀況產生。
各省部級衛生健康行政機關要依據疫情防控必須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規定,立即判斷明確提出新冠病毒實驗室檢驗生物樣版處理建議。對確需儲存的,理應盡早特定具有儲存標準的組織 依照相對性集中化標準開展儲存,或送往國家級別菌(毒)種保藏管理中心保藏;對不用儲存的,由有關組織 依照生物安全相關規定妥善處理。
各省部級衛生健康行政機關要催促管轄區內高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將新冠病毒毒株分離出來、共享等有關狀況立即申報國家衛健委科教司,另外具體指導實驗室在分離出來出新冠病毒毒株后90天內,向國家級別菌(毒)種保藏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保藏,進行有關試驗主題活動后立即將新冠病毒毒株送交保藏組織 保藏。各省部級衛生健康行政機關在申請辦理相關實驗室和各個菌(毒)種保藏組織 向別的實驗室或外企業出示新冠病毒毒株或以新冠病毒做為母本病毒感染的預苗株的準運辦理手續時,要立即將準運資格證書影印件出示給國家衛健委科教司。
《通知》確立,各省部級衛生健康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實驗室生物安全管控工作能力,依照屬地化、分級分類的標準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管控工作中,加強新冠病毒試驗主題活動監督管理,具體指導管轄區內有關組織 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方法,嚴苛依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技術標準規定進行試驗主題活動,避免 實驗室泄漏或工作人員感柒,保證 實驗室生物安全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