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失信行為損害藥品集采的好規矩
11月20日,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公布各省份評級為“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的26家醫藥企業情況,其中23家醫藥企業評級為“嚴重”,3家醫藥企業評級為“特別嚴重”。根據信用評價目錄清單,醫藥商業賄賂、涉稅違法、實施壟斷行為、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集中采購秩序、惡意違反合同約定等有悖
11月20日,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公布各省份評級為“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的26家醫藥企業情況,其中23家醫藥企業評級為“嚴重”,3家醫藥企業評級為“特別嚴重”。根據信用評價目錄清單,醫藥商業賄賂、涉稅違法、實施壟斷行為、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集中采購秩序、惡意違反合同約定等有悖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在2020年底前建立并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意見》明確,在醫藥購銷中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實施壟斷等有悖誠實信用的行為將被納入失信清單,確定失信等級,并按等級采取提醒告誡、提示風險、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