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規定更新
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聯合印發《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學校集中用餐應當堅持公益便利的原則,圍繞采購、貯存、加工、配送、供餐等關鍵環節,健全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營養健康。《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教育部、原衛生部發布
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聯合印發《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學校集中用餐應當堅持公益便利的原則,圍繞采購、貯存、加工、配送、供餐等關鍵環節,健全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營養健康。《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教育部、原衛生部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