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旅游局、中醫藥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健康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促進健康服務與旅游深度融合,充分調動社會力
5月12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旅游局、中醫藥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健康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促進健康服務與旅游深度融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順應發展趨勢,擴大有效供給,滿足群眾多層次、個性化健康服務和旅游需求,擴內需、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保健康。
《指導意見》的基本原則是“政府引導、市場配置;因地制宜、創新驅動;對外交流、開放共贏;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目標是到2020年,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廣一批適應不同區域特點的健康旅游發展模式和典型經驗,打造一批國際健康旅游目的地。到203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健康旅游服務體系,健康旅游服務能力大幅提升,發展環境逐步優化,吸引更多的境內外游客將我國作為健康旅游目的地,提升產業發展層級。
《指導意見》從提高供給能力、培育消費市場、優化政策環境等三個方面部署了13項重點任務。主要包括:發展高端醫療、中醫藥特色、康復療養、休閑養生等健康旅游產品;
提高醫療機構現代化水平;提升健康旅游服務品質;加大推廣推介力度;
打造藥械制造、技術研發、健康管理、疾病治療、康復療養、養生養老等產業項目;
推進健康旅游服務信息化;積極發展商業健康醫療保險;
推進市場準入和行業規范建設,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審批事項,規范改進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放寬市場準入;
健全健康旅游法治和監管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健康旅游業發展的支持政策;
優化投融資引導政策,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健康旅游產業;健全人力資源保障機制;建設誠信服務制度。
《指導意見》強調,要建立部門協作機制,統籌協調健康旅游發展涉及的醫療衛生、旅游等方面的政策。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引導和推動作用。加強統計監測工作,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制度。選擇一批具備良好資源條件、具有前期工作基礎、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地方積極性較高的健康旅游項目,建設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在行業準入、人才引進、執業環境等方面先行先試有關政策措施,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加強與健康旅游產業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加強與國際相關組織和機構的合作。堅決避免脫離實際、一哄而上、盲目重復建設,杜絕成為簡單園區建設或變相搞房地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