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魚目混珠的消費欺詐 消費者也要“用腳投票”
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在線酒店預訂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法院認定被告某在線酒店預訂平臺的運營方在非五星級酒店后標注五顆星圖形,使消費者誤以為該酒店為國家旅游局評定的五星級酒店,屬于欺詐行為,判決被告承擔3倍賠償性懲罰。目前該判決已生效。(7月26日《法治日報》)星級酒店是由國家(省級)旅游
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在線酒店預訂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法院認定被告某在線酒店預訂平臺的運營方在非五星級酒店后標注五顆星圖形,使消費者誤以為該酒店為國家旅游局評定的五星級酒店,屬于欺詐行為,判決被告承擔3倍賠償性懲罰。目前該判決已生效。(7月26日《法治日報》)星級酒店是由國家(省級)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