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假藥當真藥賣,把保健品也當藥賣,還把員工“包裝”成醫生,專門對老年人下手。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成全公開宣判了這一案件。
2011年、2012年,周某和鄭某共同出資成立了兩家公司,一家經營范圍包括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等,一家經營范圍包括健康咨詢服務(不含各類醫療、門診、銷售藥品、心理咨詢)等。成立之后,他們聘了一批話務銷售員。經過公司培訓,這些話務銷售員變成了電話里的“醫生”。
這兩家公司在明知一些產品未取得藥品批準文號的情況下,竟通過廣告夸大產品的功能。經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這三種產品均應按假藥論處。
在銷售假藥的同時,公司也賣真藥,不過,公司通過廣告夸大了一些藥品的療效。周某和鄭某坦言,公司確實存在將保健品食品當做藥品銷售的行為。
據介紹,這兩家公司藥品銷售的目標主要是老年人和關注保健的人群。
在規避監管方面,兩公司也是煞費苦心,分別將經營與發貨分開。“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還放假,并在公司內安裝監聽、監控設備,規定不能給陌生人開門等。
經查,兩公司違反國家對藥品管制的規定,銷售假藥金額分別達152萬余元、223萬余元;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情況下,非法銷售藥品金額分別達2170萬余元、142萬余元。
近日,廈門中院二審判決,認定兩家被告公司犯銷售假藥罪和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兩家公司罰金人民幣800萬元和300萬元。周某犯銷售假藥罪和非法經營罪,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140萬元。鄭某犯銷售假藥罪和非法經營罪,執行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130萬元。
另17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被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