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師傅反映,他在杭州余杭區第二人民醫院配了一盒感冒藥,藥盒標簽上寫著“每次20片”。
涉事醫院大樓
01
標簽上每次20片
自己減量吃了5片?
王師傅:“藥是我這里住院,住院開刀,出院的時候叫他配的,叫他配一點感冒藥,感冒要是這樣的,當時沒吃,五、六月份感冒的時候吃了。”
這盒泰諾感冒藥,是王師傅4月份出院時配的。藥盒上除了王師傅的個人信息,依次寫著藥的規格:20片,數量:1盒,用法:1次,每次:20片,也就是每次要吃掉一盒藥,王師傅說他后來感冒了,一次吃了5片。
醫院開的藥框出位置寫著:每次20片
王師傅:“(你吃的時候,有沒有看過這個要吃幾顆這個呢?)看看過的,我想想20顆要這么多,我想吃個5顆嘛好了,頭感冒了,也很難過了。(這里寫了吃20顆,你也沒產生懷疑嗎?)沒有,沒有。(吃了后有什么感受?)迷迷糊糊想睡覺,沒有力氣,人一點力氣都沒有。”
感冒藥藥盒上標的是成人一次1到2片,每6小時服1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里面的說明書也標注了用法用量,王師傅說,他當時沒看這些,就吃了5片,睡了一覺休息了幾天,感冒就好了。大概10月份又感冒了,也是一樣,一次吃了5片,感覺跟上一次差不多。
02
老婆發現問題
11月,王師傅老婆也感冒了,他把這盒泰諾拿給了老婆。
王師傅:“她問我吃幾顆,我說我吃了5顆,她說這里寫了20顆,我說我看見寫了20顆,我也不知道,醫院里開出來我想對的,等于說她發現的,這個事情。”
王師傅說,最后老婆每次吃了兩片。
03
醫院承認標簽錯誤
王師傅索要半個月誤工費
11月中旬他們找到了余杭區第二人民醫院,醫院承認了標簽上的錯誤,讓王師傅抽了血化驗,檢查結果沒有問題。
王師傅:“討一個說法,這個醫院里好隨便亂寫的啊,比如說我20顆全都吃下去呢,死掉呢,那怎么辦呢?(那你現在是怎么想的?)我說我是送貨的,半個月誤工費,另外我就算了,他們不肯嘛。(半個月誤工費是多少?)半個月,我反正三五百一天嘛。”
04
包主任:給不超過一千的慰問
王師傅不接受
找到余杭區第二人民醫院,醫務科的包主任外出檢查工作了。
醫務科的工作人員介紹,出院帶藥和門診配藥的標簽有區別,一般系統打印有錯誤,醫生會在醫囑時劃掉,王師傅配的這盒藥也是他們疏忽了。而包主任認為,泰諾這類藥是常見感冒用藥,老百姓對這個藥的認知度也比較高,王師傅自述每次吃了5片,他們也有疑問。
杭州余杭區第二人民醫院醫務科 包主任:“如果說他按照醫囑,按照我們標識的錯誤的醫囑服藥的話,他應該吃20片,但是他也知道20片是不對的,所以他沒吃20片,但是他也沒按照說明書上的常用量一到兩顆吃,他選擇了吃5顆,所以我們也很納悶。”
包主任說,王師傅之前到底每次吃了幾顆無從考證,但好在前兩次感冒王師傅的身體沒有其它不良狀況,醫院愿意對標簽上的錯誤承擔相應責任。
杭州余杭區第二人民醫院醫務科 包主任:“錯誤的地方,我們承擔我們該承擔的責任,在他確保目前身體沒有什么問題的前提下,我們自愿給他不超過一千,我們進行一個慰問,把它稱之為慰問。”
王師傅不接受這樣的慰問,他表示會考慮申請法律援助。